申請居留身分資格及代碼
|
相關證明文件舉例
|
備註
|
居 留
|
定居
|
HF143、HF149、HF147
在臺灣地區領有工作居留、就業金卡
|
- 臺灣地區親屬之身分證影本、
戶口名簿及足資證明親屬關係文件。
- 養父或養母之身分證影本、戶口名簿 (已辦收養登記並存續2年)。
-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附已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44、HF148、HF150)。
|
|
|
HF151、HF189、HF152
在臺灣設有戶籍之直系血親、養父母、配偶
|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55)。
|
|
|
HF156
參加僑教或僑社工作有特殊貢獻,經教育部或陸委會確認出具證明者
|
- 教育部或陸委會審查通過證明文件。
-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附已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57)
|
|
|
HF158---專業技術移民
在特殊領域之應用工程技術上有成就者
|
- 經濟部、交通部、科技部審查通過。
-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加附已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59)。
|
|
|
HF160---專業技術移民
取得香澳政府執業證書,或在學術、科學、文化、新聞、金融、保險、證券、期貨、運輸、郵政、電信、氣象或觀光專業領域有特殊成就
|
- 法務部、金管會、經濟部、教育部、交通部、科技部 、文化部、衛生福利部或營建署審查通過證明文件。
-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附已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61)。
|
|
|
HF162---投資移民
投資600萬元以上投資,經投審會審查通過
|
-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核准及實行投資,並經審定之證明文件。
- 公司股東名冊。
- 已婚者附已驗證之結婚證書。
-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附已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63)。
|
|
|
HF166---專業技術移民
在國外執教、研究新興學術,或具有特殊技術與經驗
|
- 主管機關核准證明文件。
- 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附已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67)
|
|
|
HF168---來臺就學
來臺就學,留台工作5年,每年居住183日以上,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定居。
|
|
|
|
|
HF169---來臺就學
來臺就學後,畢業回香港或澳門服務滿二年者(
|
- 教育部核准證明文件、畢業證書。
- 畢業回港澳服務滿二年之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70)。
|
|
|
HF171---來臺工作
|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隨同申請(HF172)
|
|
|
HF173--來臺任教
經政府機關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任用或聘僱者
|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74)。
|
|
|
HF175--對台貢獻
對推展港澳工作具有貢獻,經陸委會通過
|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76)
|
|
|
HF177--政治救難
政治因素緊急危害,經陸委會審查通過者
|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78)
|
|
|
HF179--特殊貢獻
在臺五年以上,對國家社會有特殊貢獻
|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80)
|
|
|
HF181
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從事從事藍領工作者
|
|
|
|
|
HF187
來臺傳教弘法或研修宗教教義
|
- 隨同申請之配偶及未成年子女,附已驗證之親屬關係證明文件。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88)
|
|
|
HF190
核准居留或永久居留之無戶籍國民、外國人、大陸人民之港澳配偶
|
|
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請(HF191)
|
|
|
HF192
香澳政府灣派駐在臺人員
|
|
派駐人員眷屬 可隨同申請(HF193)
|
|
|
HF196--創業簽證移民
創新創業事經審查通過者
|
|
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可隨同申(HF197)
|
|
|